关于征集长江师范学院学术交流中心校企合作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26浏览次数:26

为进一步整合产教资源,推动学校教育与区域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加强校企协同育人,本着平等合作、优势互补、共建共赢、互惠互利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校企合作共建项目合作伙伴,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长江师范学院学术交流中心校企合作共建项目

(二)基本情况

学术交流中心系我校实习实训中心建设项目的1号楼(含裙楼),建筑面积14755.8平方米,共规划12层(含负1层),为环长江师范学院科技生态圈的核心建筑,空间布局科学合理,层高适配多元功能需求,可满足不同场景的改造需求,为开展实践教学、学术交流、人才培训、文旅服务等业态提供绝佳载体。

(三)用途规划

根据学校教育强国建设规划,学术交流中心主要实施校企合作共建旅游实践基地、乡村振兴人才培训中心、学术交流中心。

(四)合作目标

通过引入具有优质品牌声誉、良好社会形象的企业,打造示范性的校企合作平台,综合发挥好学术交流中心的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构建形成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良好格局,进一步促进学校相关学科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水平以及社会服务能力的提升,实现校企合作共赢。

二、合作内容

(一)合作领域

企业投入资金对学术交流中心进行装修改造升级,以此为平台开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领域的合作,企业可结合自身优势特长深化和拓展合作领域。

1.共建旅游管理实践基地。以真实运营场景为核心载体,构建旅游实践基地。学生通过参与服务流程、收益管理等全链条实践,完成专业课程学习。通过承接旅游管理类专业实习,为企业输送适配人才,助力旅游管理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

2.共建乡村振兴人才培训中心。依托完善的住宿、餐饮及会议配套,打造服务区域的乡村振兴人才培训平台。建设培训教室及参训学员住宿场所,提供符合乡村人才培训的配套保障。助力乡村产业提质增效,实现教育资源与乡村发展需求的精准对接。

3.共建学术交流中心。聚焦学术交流核心功能,承办校内外学术会议、科研论坛、成果汇报及专家讲座等学术科研活动,满足参会人员住宿与日常接待需求;搭建旅游管理专业科研成果转化平台,整合校企资源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助力成果落地转化,精准对接重庆文旅产业升级与区域科研创新发展需求,打造专业化、一体化、高品质的学术交流与科研服务标杆载体。

(二)合作年限

合作期为10

(三)合作模式

协议期内,学校按照协议约定提供学术交流中心的使用权,配合企业办理相关入驻手续,并依约获取不低于100万元/年的国有资产使用补偿性收益和以营业收入为计算基数的国有资产使用增值性收益。

企业按照协议约定负责学术交流中心的装修改造升级并自主经营管理,并对运营主体以及学校依约收取的国有资产使用补偿性收益和增值性收益独立承担全部的责任和义务。

三、合作要求

本校企合作共建项目合作伙伴的招募不接受自然人、联合体的申请,且合作伙伴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企业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实缴注册资金原则上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经营期满3年。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健康,事务所审计无保留意见。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连续盈利。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财务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企业公章。

(二)资质信誉

企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商业信誉。近三年内(2023年、2024年、2025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及不良经营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等行为记录名单,且无行贿犯罪以及其他不良记录。企业需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政府官方网站查询结果并加盖企业公章。

(三)运营能力

企业具备一体化运营住宿、餐饮、会议等酒店经营管理服务的能力与行业经验。对高等教育有较深的认识和了解,认同学校的文化理念。具有与高校合作共建类似项目成功经验的企业优先考虑。

(四)合作投入

企业拥有与学校形成优势资源互补的经营业态和综合实力,并且能够结合学校的合作目标及内容进行资金投入和资源注入。其中,企业须投入不低于1,500万元人民币的资金对学术交流中心建设设施进行一次性的装修改造升级。

四、征集工作与联络人

(一)企业报名

本合作共建项目采取公开征集的方式选择合作伙伴。有意向的企业可以通过公告中的联系电话向指定的联系人咨询具体情况、预约现场考察。

确定报名意向后,请在2026331日前,将报名材料的电子版(加盖企业公章后的扫描件)打包发送到电子邮箱:395027175@qq.com,邮件主题为企业名称+学术交流中心合作项目

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基本情况介绍、企业与学校开展校企合作的优势、校企合作典型案例介绍(自选)、本项目校企合作方案阐述、学术交流中心装修改造升级投资计划、企业支付学术交流中心国有资产使用补偿性收益、增值性收益的方案、保证金方案、联系人基本信息等。

(二)信息反馈

通过学校资格审查和初筛的企业,学校将通知其进行下一步具体的合作磋商与洽谈。

(三)招募工作联系

联系人:李老师、彭老师;

电子邮箱:395027175@qq.com

联系电话:023-72790986023-72792228

邮政编码:408100

 

热忱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报名,期待与您携手共创校企合作、互利共赢的美好未来!

 

长江师范学院    

2026126日